ISO14001:2015
Environment Management System 環境管理系統
國際認證論壇 公報 對已獲得 ISO 14001 認證之驗證的預期結果
「Expected Outcomes for Accredited Certification to ISO 14001
對已獲得 ISO 14001 認證之驗證的預期結果 (從利害關係者之角度)
「在界定之驗證範圍內,其已獲得驗證之環境管理系統的組織,能夠管理其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並能展現以下之承諾:
已獲得 ISO 14001 認證之驗證,其代表之意義
獲得認證之驗證之程序必須能夠確保組織具有符合 ISO 14001 要求且適合於其活動、 產品與服務性質之環境管理系統。特別是,必須能夠在界定之範圍內,證明該組織:
已獲得 ISO 14001 認證之驗證,不表示下述意義:
ISO14001標準的主要要求有:
ISO14001最初在1996年發行第一版,其間歷經、2004年及2015年的改版。目前最新發行的是 ISO14001:2015
「Expected Outcomes for Accredited Certification to ISO 14001
對已獲得 ISO 14001 認證之驗證的預期結果 (從利害關係者之角度)
「在界定之驗證範圍內,其已獲得驗證之環境管理系統的組織,能夠管理其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並能展現以下之承諾:
- 預防污染。
- 符合適用之法律與其他要求。
- 持續改進其環境管理系統,以達成其整體環境績效之改善。」
已獲得 ISO 14001 認證之驗證,其代表之意義
獲得認證之驗證之程序必須能夠確保組織具有符合 ISO 14001 要求且適合於其活動、 產品與服務性質之環境管理系統。特別是,必須能夠在界定之範圍內,證明該組織:
- 已明訂適合其活動、產品與服務之性質、規模與環境衝擊的環境政策。
- 已確認其活動、產品與服務中,其能控制與/或影響之環境考量面並已決定具有重大 之環境衝擊之事項(包括與供應商/包商有關之事項)。
- 已有相關程序,用以確認適用之環境法律與其他相關要求,以判定如何適用於環境 考量面及隨時更新資料。
- 已實施有效之控制,以履行其遵守適用之法律與其他要求之承諾。
- 已依據法律要求及重大之環境衝擊,界定可衡量之環境目標與標的,並已準備達成 目標與標的之執行計劃。
- 確保為組織工作的人員或代表組織之人員都已知道其環境管理系統之要求並能勝任 執行對潛在重大環境衝擊有關之任務。
- 已實施內部溝通及回應與溝通(若有必要)外部利害關係者之程序。
- 確保與重大之環境考量面有關之作業都在規定之條件下執行,及監督與控制可能造 成重大環境衝擊運作之關鍵特性。
- 已建立及(若適用)測試對環境影響事件之緊急應變程序。
- 定期評估其遵守適用之法律與其他要求之符合性。
- 為預防不符合事項為目的,並且已有相關程序,以 1. 改正任何已發生之不符合事項 2. 分析不符合事項之原因及採取矯正措施,以避免其再次發生
- 已實施有效的內部稽核與管理審查程序。
已獲得 ISO 14001 認證之驗證,不表示下述意義:
- ISO 14001 是界定組織的環境管理系統之要求,但不界定特定之環境績效標準。
- 獲得 ISO 14001 認證之驗證能提供確信組織能符合其之環境政策之信心,包括遵守 適用法律、預防污染、及持續改進環境績效之承諾。但它不確保組織正在達成最佳的 環境績效。。
- 獲得 ISO 14001 認證之驗證的程序,不包括有關完整法律之符合性稽核,也不能確 保絕不發生違法事件,雖然完全遵守法律規定一直都是組織之目標。
- 獲得 ISO 14001 認證之驗證不表示組織一定能夠防止環境事故之發生。
ISO14001標準的主要要求有:
- 組織的背景環境
- 領導作用
- 策劃
- 支持
- 運行
- 績效評價(內部稽核及管理評審)
- 改進
ISO14001最初在1996年發行第一版,其間歷經、2004年及2015年的改版。目前最新發行的是 ISO14001:2015